榆教发〔2017〕12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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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市中小学班主任
基本功比赛的通知
各学区、县属中小学:
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,根据兰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首届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比赛的通知》(兰教基〔2017〕118号)要求,经研究决定,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参加首届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及分组
(一)参赛对象
45周岁以下(含45周岁,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)、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、在编在岗的中青年优秀班主任。
(二)比赛组别
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。
二、比赛内容及形式
比赛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,内容及形式详见附件1。
三、实施步骤
(一)预赛(4月10日—5月12日):由全县各中小学组织实施。
(二)初赛(5月15日—6月16日):由各学区、县属中小学组织实施。按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县级复赛(名额分配见附件4)。
(三)复赛(6月20日—7月10日):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。按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。
(四)决赛(2017年9月):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评选规则
本次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按照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分组进行,选手先进行笔试,再进行面试。依据笔试、面试所占权重综合排名,按照10%、20%、30%确定各组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推荐参加市级决赛。
五、几点要求
(一)广泛宣传。各学区(校)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动员符合条件的班主任积极参加。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在学校大力开展班主任基本功比赛等活动。
(二)全力保障。各学区(校)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,全面负责初赛工作,建立科学、合理、顺畅、透明的选拨机制,营造良好的参赛氛围。
(三)坚持原则。各学区(校)要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、人人参与、层层选拨的原则,不得以平均分配、指定教师参赛的方式进行初赛。要规范选拔流程,公开评选信息,建立选拔公示制度和监督机制。
各学区、县属中小学于6月20日前将比赛方案、复赛人员评分表(附件2,附件3)、《报名表》(附件5)、《汇总表》(附件6)、初赛工作总结上交教育股421室。联系人:金仲贵,联系电话:5229349。
榆中县教育局
2017年4月6日